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5日讯 三超新材(300554.SZ)昨晚发布关于筹划公司控制权变更事项的复牌公告。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三超新材,证券代码:300554)自2025年7月31日(星期四)开市起开始停牌。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三超新材,股票代码:300554)自2025年8月5日(星期二)开市起复牌。
三超新材昨晚发布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放弃协议》及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2025年8月1日,三超新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邹余耀、持股5%以上股东刘建勋与无锡博达合一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达合一”)、无锡博达新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达新能”)签署《关于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博达合一分两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合计受让邹余耀、刘建勋持有的公司18,985,384股股份。
其中,第一期股份转让为:博达合一以24.52元/股的价格协议受让公司10,250,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8.97%),其中受让邹余耀持有的6,000,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5.25%)、刘建勋持有的4,250,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3.72%)。博达合一第一期股份转让总金额为25133万元,其中,邹余耀套现14712万元。
同日,邹余耀、刘建勋分别与博达合一签署《表决权放弃协议》。自第一期交割日起,邹余耀同意无条件地将其届时持有的公司剩余全部股份所拥有的表决权(含提名权、提案权,下同)全部放弃,直至第一期交割日起60个月届满且博达合一届时持股比例超过邹余耀及其一致行动人(如有)的合计持股比例5%(公司总股本的5%)之日。自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之日或第二期交割日(以孰晚为准)起,邹余耀届时持有的50%股份的表决权予以恢复,剩余50%股份的表决权仍按照上述约定放弃。自第一期交割日起,刘建勋同意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将其届时持有的公司剩余全部股份所拥有的表决权全部放弃,期限为永久。
在上述第一期交割及表决权放弃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将变更为博达合一,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柳敬麒。上述第二期股份转让,需由交易各方另行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博达合一将于2026年6月30日前(或邹余耀与博达合一一致同意的其他期限内),完成邹余耀持有的公司8,735,384股股份的交割。第二期股份转让交易单价不低于第二期标的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日(当日为非交易日的,顺延至次一交易日)标的公司股份大宗交易价格的下限且不低于第一期股份转让单价。具体以届时另行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为准。
第二期交割后(假设第二期交割早于本次发行完成),博达合一及柳敬麒进一步巩固控制权,博达合一持股比例和表决权比例将提升至16.62%,同时邹余耀和刘建勋表决权比例仍为0.00%。
三超新材昨晚发布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博达合一,博达合一拟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全部12,475,049股A股股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12,475,049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20.04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新老股东按本次发行完成后各自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共享。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博达合一,博达合一系公司关联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博达合一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博达合一。本次发行完成后,在不考虑其他因素可能导致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况下,博达合一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将进一步上升至24.83%,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柳敬麒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截至2025年5月15日,邹余耀为三超新材第一大股东,直接持股比例为35.85%,为三超新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建勋为三超新材第二大股东,直接持股比例为8.71%。
三超新材5月15日发布的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跨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显示,本次权益变动主体为持有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超新材”或“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邹余耀(以下称“出让方”)。本次权益变动后,出让方拥有权益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40.79%下降至35.85%,其权益变动跨越5%的整数倍。
出让方询价转让股份数量为5,647,1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4%;询价转让的价格为15.68元/股,交易金额88,547,751.04元。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询价转让已实施完毕。
出让方为三超新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询价转让的受让方最终确定为6名机构投资者。本次询价转让的受让方未持有三超新材首发前股份。
三超新材发布的关于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显示,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83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19,5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100元人民币,共195万张。募集资金总额195,000,000.00元,扣除此前未支付的保荐承销费用5,000,000.00元后,实际到位资金为190,000,000.00元。扣除其他待支付的发行费用1,622,169.81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8,377,830.19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38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9,382,329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12.79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19,999,987.91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4,928,662.57元(不含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5,071,325.34元。2023年4月20日,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本次发行全部所得资金扣除承销保荐费后的余款116,226,403.00元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三超新材近5年2次募资共计3.15亿元配资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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